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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類
民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9年12月26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親屬編全文171條、繼承編全文88條;並自中華民國20年5月5日施行
  • 第四編 親屬
  • 第二章 婚姻
  • 第四節 夫妻財產制
  • 第三款 約定財產制
  • 第二目 統一財產制
  • 第 1042 條
    夫妻得以契約訂定將妻之財產,除特有財產外估定價額,移轉其所有權於 夫。而取得該估定價額之返還請求權。
  • 第 1043 條
    統一財產,除前條規定外,準用關於法定財產制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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