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二 編 債
- 第 一 章 通則
- 第 六 節 債之消滅
- 第 五 款 免除
- 第 343 條債權人向債務人表示免除其債務之意思者,債之關係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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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類
民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10 年 01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1891號令修正公布第12、13、973、980、1049、1077、1091、1127、1128條條文;刪除第981、990條條文;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