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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類
民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8 年 01 月 23 日
中華民國98年1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8501號令修正公布第757~759、764、767~772、774、775、777~782、784~790、792~794、796~800、802~807、810、816、818、820、822~824、827、828、830條條文;增訂第759-1、768-1、796-1、796-2、799-1、799-2、800-1、805-1、807-1、824-1、826-1條條文;刪除第760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 第 二 編 債
  • 第 一 章 通則
  • 第 六 節 債之消滅
  • 第 六 款 混同
  • 第 344 條
    債權與其債務同歸一人時,債之關係消滅。但其債權為他人權利之標的或 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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