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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類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2 年 08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02年8月28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020287818號令修正發布第60、92、101、153、240、269、283條條文;並增訂第282-1~282-3條條文
  • 第 二 編 地籍測量
  • 第 五 章 製圖
  • 第 八 節 數值法製圖
  • 第 182 條
    數值地籍測量之製圖,依基本資料檔按所需比例尺,以自動繪圖儀直接繪 製之。
  • 第 183 條
    數值地籍測量之製圖,以電腦繪製者,其地籍圖廓及宗地界線以黑色實線 繪製,未確定之界線界址,暫以黑色虛線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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