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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6-05-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75 年 09 月 09 日
中華民國75年9月9日臺北市政府(75)府法三字第111286號令修正發布
  • 第四章 道路之使用與管理
  • 第四節 道路障礙及清理
  • 第 74 條
    道路旁水溝之清理孔及陰井蓋,不得私自掩蓋或堵塞妨礙清掃。
  • 第 75 條
    載運建築材料或廢土之車輛離開工地時,應將附著於車輛之泥土除淨,或在裝車之工地行 車處舖以鐵、木板,其有沿路遺落者,應負責清理乾淨。
  • 第 76 條
    其他有關道路障礙之處理及道路清潔等事項,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廢棄物清理法及廢 棄物清理法臺北市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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