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二 章 徵收率
- 第 5 條娛樂稅之徵收率如左: 一 電影 (一)市區繁榮地帶,外國語片課徵百分之二‧五,本國語片課徵百 分之一。 (二)市區偏僻地帶,外國語片課徵百分之一‧五,本國語片課徵百 分之一。 (三)郊區:外國語片課徵百分之一,本國語片課徵百分之一。 二 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課 徵百分之五。 三 戲劇、音樂演奏、說書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課徵百分之一 ‧二五。 四 各種競技比賽課徵百分之二‧五。 五 舞廳或舞場課徵百分之二十五。 六 撞球場課徵百分之一‧二五、保齡球館課徵百分之一‧二五、高爾 夫球課徵百分之二‧五,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課徵百分之 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