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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類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行政院院臺消保字第1040155767號令修正發布第15、18、23、27條條文及第二章第三節節名;並刪除第16、19、20條條文
  •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1 條
    本細則依消費者保護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營業,不以營利為目的者為限。
  • 第 3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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