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 附則
- 三十六、本要點自核定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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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25-01-203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6 月 14 日
中華民國93年6月14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93)北市交組字第09332564001號函發布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