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 附則
- 三十六 本要點有關肇事報告表格由本處稽查室定之。
- 三十七 本要點自核定日施行。
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5-01-2030
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營業客車行車事故處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5 年 10 月 01 日
中華民國85年10月1日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85)北市車稽字第85010102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