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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類
民國 85 年 09 月 13 日
中華民國85年9月13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台勞保一字第13477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97條
  • 第六章 附則
  • 本條例及本細則規定之各種書表格式均由保險人訂定。 前項各種書表,除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勞保醫療作業所需者外,其餘均由 保險人製發。
  •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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