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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類
民國 108 年 04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80201490號令修正發布第1、21、21-2、29-1、29-3~29-7、36、37、82、106、107、116、126、128-1、128-8、131、153、155-1、175、177-2、178、198、203、209、212、224、225、227、243、264、273、276、277、280、281、286-2、313、319、324-3、324-6、328條條文;增訂第16-1、63-1、177-3、239-1、277-1條條文;刪除第326-2~326-9條條文;除第277-1條條文自109年1月1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 第 六 章 軌道機械
  • 第 一 節 一般規定
  • 第 129 條
    雇主對於軌道機械,應設有適當信號裝置,並於事先通知有關勞工週知。
  • 第 130 條
    雇主對於連結軌道機械車輛時,應使用適當連結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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