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八 章 附則
- 第 49 條四十九、本臺為促進團結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召開勞資會議。
- 第 50 條五十、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第 51 條五十一、本規則於呈報上級及主管機關核准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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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9-04-2001
臺北廣播電台工作規則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5 年 07 月 11 日
中華民國85年7月11日台北廣播電台(85)北廣人字第1114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