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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1-03-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1 年 04 月 09 日
中華民國91年4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主一字第091057613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33點
  • 第 六 章 附則
  • 三十二、本市地方總預算案編製日程表,預算科目及書表格式,由主計處定之。
  • 三十三、本要點自發佈日施行,施行期間至九十二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發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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