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9-01-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2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11年2月23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11)北市勞秘字第1116036072號函自111年3月1日起停止適用
  • 玖、附則
  • 三十、執行本法或本要點相關規定遇有疑義者,應向專人洽詢或確認,必 要時得提請個人資料保護小組研議。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