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玖、附則
- 三十、執行本法或本要點相關規定遇有疑義者,應向專人洽詢或確認,必 要時得提請個人資料保護小組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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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9-01-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2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11年2月23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11)北市勞秘字第1116036072號函自111年3月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