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玖、附則
- 三十、執行本法或本要點相關規定遇有疑義者,應向專人洽詢或確認,必要時得提請個人資 料保護小組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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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9-01-2011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暨所屬機關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03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06年3月10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6)北市勞秘字第10634491500號函修正全文30點;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