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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2-08-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02 月 25 日
中華民國111年2月25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11)北市民資字第1116011473號函訂定全文34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 捌、附則
  • 三十四、本局為因應法令修訂、技術發展或強化人格權保障,應為必要補 充及調整,並適時修正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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