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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4-03-2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05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14年5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授資策字第1143004663號函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
  • 柒、其他
  • 三十七、資訊計畫格式、內容大綱、編製及送件方式、作業日程表、編列 原則基準、競爭型計畫排序原則由資訊局訂之。
  • 三十八、資訊計畫先期審查所需經費,由資訊局相關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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