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七 章 附則
- 第 34 條民眾服務社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後層(呈)報社會局備案實施。
- 第 35 條本準則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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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8-03-6002
臺北市各級民眾服務社制定章程準則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72 年 05 月 06 日
中華民國72年5月6日臺北市政府(72)府法三字第16754號令修正發布第21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