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4544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六條;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除第四十八條自公布日施行外,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286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條文,施行日期, 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50154280號令發布定自105年3月15日施行)(中華民國108年1月10日法務部法律字第10803500010號、國家發展委員會發法字第1080080004A號會銜公告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所列屬「法務部」之權責事項,改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轄)
- 中華民國99年5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12512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五十六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但現行條文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三條之刪除,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1年9月21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10056845號令除修正公布之第六條、第五十四條條文外,其餘條文定自101年10月1日施行)(原名稱: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 中華民國84年8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596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四十五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通用
中華民國84年8月11日
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4544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六條;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除第四十八條自公布日施行外,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