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內政部台內役字第1121160356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內政部台內役字第1081050636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7年5月21日內政部台內役字第107083023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至第五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刪除第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7日內政部臺內役字第1030830657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2年6月18日內政部臺內役字第1020831318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2年1月15日內政部臺內役字第102083098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1年4月3日內政部臺內役字第101083015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11月6日內政部臺內役字第092008128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六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
- 中華民國89年5月31日內政部(89)臺內役字第898127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六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