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3年5月7日內政部臺內移字第1030951740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二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98年12月14日內政部臺內移字第0980900112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二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97年7月18日內政部臺內移字第097090041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二條,本辦法施行日期,由內政部定之(中華民國97年8月1日內政部臺內移字第0971035715號令發布,定自97年8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89年6月27日內政部(89)臺內移字第898130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六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