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513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至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32551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第一條、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22318號公告發布第七條第一項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101年2月6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58355號公告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七條第一項所列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權責事項,自104年1月2日起改由「內政部移民署」管轄)(原名稱: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
- 中華民國96年5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6741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十三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內政/警政
中華民國96年5月30日
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513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至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