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381號令修正公布第五條、第八條及第十三條;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02289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十三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中華民國101年2月16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1012260218號令發布定自101年9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