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2月20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126600762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八條條文,自112年2月20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30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115134105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並自112年1月3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115111188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096605446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8年4月26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086601686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並定自108年4月29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055109769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增訂第四條條文,原第四條至第七條修正並遞改為第五條至第八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046606263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016606857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四條、第七條條文;除第二條第1項、第2項第1款及第2款第1目自102年1月1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外交部部授領一字第0986605613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條文;除第二條第1項、第2項第1款自99年3月1日施行外,其餘均自該次修正條文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7年12月26日外交部部授領一字第097660305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七條;除第二條第1項、第2項第1款自99年1月1日施行外,其餘均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1年2月27日外交部部授領一字第0916600488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八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89年12月30日外交部外領一字第896600266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八條;並自90年1月1日起實施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外交/領事事務
中華民國89年12月30日
中華民國112年2月20日外交部外授領一字第1126600762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八條條文,自112年2月20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