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020000337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95年3月30日國防部制創字第0950000292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六條第二款第五目、第六目、第七目所列屬「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分別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管轄)
- 中華民國91年2月27日國防部(91)鐸錮字第000453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67年10月4日國防部(67)金銓字第328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五條
- 中華民國47年5月1日國防部制分字第167號令發布
- 中華民國47年2月1日總統府秘書長(47)臺統(一)義字第0119號函轉知奉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