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7年9月25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070000182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5月12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040000065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至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二條、第十六條;刪除第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2月25日行政院院臺治字第0980004447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一目、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列屬「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管轄)
- 中華民國91年2月27日行政院院臺防字第091000184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條
- 中華民國88年4月7日行政院臺八八防字第1350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87年1月14日行政院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刪除第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82年7月7日行政院臺防字第22680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五條
- 中華民國62年12月5日行政院臺防字第9899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55年9月7日行政院臺防字第6613號令訂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