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8年4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3309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第四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29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十九條、第七十條、第七十四條;增訂第八十二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2年8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56091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七條條文,除第一條第二項第二款自公布後五個月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85891號令修正公布第八十條、第八十九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二百三十八條條文,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2年6月11日總統(92)華總一義字第09200106850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第五十九條至第六十一條、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三十八條;增訂第一百一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一十二條之二、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1年1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015120號令修正公布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百一十五條;增訂第一百一十一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88年10月2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880023438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二百三十八條,並自88年10月3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56年12月14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45年12月24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一百八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45年7月7日總統令公布;並自45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