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財政部台財人字第1120063553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條文 中華民國110年9月2日財政部台財人字第11000648530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七條條文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7日財政部臺財人字第1040069792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1月4日財政部臺財人字第1010073242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六條,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