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8年5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1007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二十六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91年5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093840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條文 中華民國35年5月25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二十四條條文(中華民國37年11月15日總統令公庫法中關於國庫條文應予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27年6月9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三十二條,定自28年10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