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11290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之一、第四十八條之二、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之五、第五十一條;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九條之一;刪除第十二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三、第五十條之四條文,除第二十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100040703號令發布第二十條條文定自111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9年5月13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90004983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70013133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70012530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之二;刪除第一章之一章名及第十一條之三至第十一條之七條文
-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17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0593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1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0229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271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八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58355號公告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所列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權責事項,自104年1月2日起改由「內政部移民署」管轄)
-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30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0128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二條之一、第二十五條之一、第三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965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9701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之一、第六條、第二十三條條文(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00109431號公告第六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第二、第三款所列屬「行政執行處」之權責事項,自101年1月1日起改由「行政執行分署」管轄)
- 中華民國100年5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9096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九條、第三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0年6月20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00030503號令定自100年7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1659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99年1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32696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四條;增訂第一章之一章名、第十一條之三至第十一條之七、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2920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5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1884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八條之一條;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458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97年8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15323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96年12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16452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96年3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3467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6年1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0186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5月1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118350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十一條之二條文
- 中華民國86年10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229660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86年5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115450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85年7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500190190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一條之一、第四十八條之三條文
- 中華民國82年7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3426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81年11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5660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條之三、第五十條之四、第五十條之五條文
- 中華民國79年1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426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六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增訂第十一條之一、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68年8月6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3862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65年10月22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3619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五十一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財政/賦稅
中華民國65年10月22日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11290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之一、第四十八條之二、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之五、第五十一條;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九條之一;刪除第十二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三、第五十條之四條文,除第二十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100040703號令發布第二十條條文定自111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