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2年2月26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20005149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3月26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2000642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六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83年12月30日行政院臺財字第4869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二條;增訂第二條之一條文(原名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 中華民國77年9月21日行政院臺財字第2611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76年8月26日行政院臺財字第19803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71年6月1日行政院臺財字第9058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69年11月10日行政院(69)臺財字第12988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69年2月26日行政院臺財字第2147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68年7月19日行政院臺財字第715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