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財政部臺財產估字第1020016530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第八點,並自102年6月28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財政部臺財產估字第10000384461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八點第一項、第二項本計價方式各該規定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及「國有財產局所屬各區辦事處」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分別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國有財產署各分署」管轄)
- 中華民國92年10月30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20054219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九點,並自92年10月30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1年11月7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10055421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九點
- 中華民國86年6月4日行政院臺八十六財字第22877號函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59年6月27日行政院臺五十九財字第5722號令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