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12904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二十條,除第四條及第五條第1項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2年6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1162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七條之三條文
- 中華民國93年6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11756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三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增訂第二條之一、第五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93年6月4日修正之條文有關授予副學士學位之規定,自93年1月16日施行)
- 中華民國91年6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16880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七條之二條文
- 中華民國83年4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2235號令修正全文十七條
- 中華民國72年5月6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刊總統府公報字第4134號
- 中華民國66年2月2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0376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五條
- 中華民國61年5月27日總統修正公布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48年4月1日總統修正公布第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43年6月4日總統修正公布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24年4月22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十二條,同年7月1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教育/高等教育
中華民國24年4月22日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12904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二十條,除第四條及第五條第1項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