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70047965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二條,除第十條第2項自107年12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107年2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2年5月31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20070603B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五條條文,其施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華民國102年7月16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20101495B號令發布定自102年8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2年8月1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2011624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五條,並自92年8月1日施行(原名稱:大學校院教育學程師資及設立標準)
- 中華民國91年5月30日教育部臺(91)參字第91076969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87年4月8日教育部臺(87)參字第8703439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六條
- 中華民國84年6月26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2979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八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教育/師範教育
中華民國84年6月26日
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70047965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二條,除第十條第2項自107年12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107年2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