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7年6月8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70055195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條,自107年2月2日施行(原名稱: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標準)
- 中華民國101年7月19日教育部臺參字第1010130998C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7月21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80116559C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九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8年1月14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70263493C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6年5月8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60066352C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95年1月20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50006944C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7月31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20115136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八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教育/師範教育
中華民國92年7月31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8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70055195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條,自107年2月2日施行(原名稱: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