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39129A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111年7月22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85655A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8年1月15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61735B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14771B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34506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四十一條,自103年8月1日施行(原名稱: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9日教育部臺參字第1010195736C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三章章名及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節名、第二十四條、第四章及第五章章名;增訂第十八條之一、第十八條之二、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二;刪除第二十九條條文(原名稱: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改制合併停辦辦法)
- 中華民國98年12月23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80211765C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3月3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80028292C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三十四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