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3383A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5年12月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26287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五條,自106年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1年3月23日教育部臺參字第1010044838C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條文(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二條、第十八條所列屬「內政部」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中華民國95年2月10日教育部臺參字第0950017200C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九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