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44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7年1月1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413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5年4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3003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中華民國105年12月14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50048109號令定自106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265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7569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條文,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89年2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032900號令公布制定公布全文二十三條,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