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4896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412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一百四十六條,自公布日施行。但第四條、第十條第一項、第七十八條、第八十條、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一百三十六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項,自110年1月1日施行(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90032362號令發布,第十條第一項,定自110年1月1日施行)(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90040012號令發布,第七十八條、第八十條、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一百三十六條,定自110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9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01798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第五十三條條文,並自98年11月23日施行(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二十條之一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 中華民國91年1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015100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七條之一;刪除第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90年11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222680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七條之三、第四十七條之十、第五十條條文,自民國91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87年6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700123990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增訂第二十條之一、第三十七條之一、第四十七條之一至第四十七條之十四及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自91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86年4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077360號令修正第三條、第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81年1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5565號令修正全文五十三條
- 中華民國73年12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652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第七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七條至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71年1月6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0093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五十一條
- 中華民國62年6月7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62年1月1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60年11月4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十條、第十八條及第五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51年6月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38年1月4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三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37年3月24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三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34年4月5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五十一條
- 中華民國30年1月11日國民政府渝文字第27號訓令制定公布全文四十八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法務/法律事務
中華民國30年1月11日
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4896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