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110852506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080851594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條文,自108年8月26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8年6月12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080850661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7年9月28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0708510380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條文,自107年8月27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9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0608520240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第五章章名、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條文,自106年8月28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5年8月9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050851468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條文(中華民國105年4月22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七十六次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105年7月27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1050010739號函同意備查)
- 中華民國104年2月11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040850369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七條;新增第二十六條條文,原第二十六條遞移為第二十七條,自104年1月1日施行(中華民國103年12月3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七十三次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104年1月27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1040000899號函同意備查)
- 中華民國102年9月4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020851984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六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2年8月20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訓字第1020011938號函同意備查)(中華民國102年12月10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七十一次會議同意追認)(中華民國102年5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92061號令制定公布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配合修正,並將名稱修正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原名稱: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訓練規則)
- 中華民國101年9月5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010812665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七條、第十八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7月13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六十九次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101年7月11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010811974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七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5月18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六十八次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100年8月10日法務部法令字第1001303088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三條條文及第四章、第五章章名(中華民國100年4月6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六十五次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99年8月19日法務部法令字第0991303008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條文(中華民國99年5月14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六十二次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97年8月22日法務部法令字第0970028829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十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條文(中華民國97年5月9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五十九次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93年7月21日法務部法令字第0931302409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十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3月3日法務部法令字第092130062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五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1年7月15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89年4月21日法務部法令字第00092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七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88年12月15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87年2月6日法務部法令字第00023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八條
- 中華民國86年10月2日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77年5月26日法務部人字第8848號、司法院秘臺字第1478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71年2月25日法務部令字第2336號令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五條
- 中華民國66年5月11日行政部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3年2月15日司法行政部臺函人字第1383號函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2年2月27日司法行政部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0年6月2日司法行政部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58年12月27日司法行政部臺令人字第9402號令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