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經濟部經招服字第11316400870號令修正發布第3、4、8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11年2月8日經濟部經招服字第1110509053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二點、第三點,自111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聯合審查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1日經濟部經投字第1070531553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一點,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