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1年7月24日經濟部經審字第1010460513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8年2月2日經濟部經審字第0980460021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7年3月11日經濟部經審字第09704601410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十一點,並自97年3月10日生效
- 中華民國97年1月31日經濟部經審字第0970460037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五點、第六點;增訂第五點之一
- 中華民國94年9月8日經濟部經審字第0940460742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並自94年9月19日生效
- 中華民國93年3月12日經濟部經審字第0930460265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點;並自93年3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