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經濟部經園字第1125560038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四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0年4月6日經濟部經加字第1100460144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條文,自110年3月28日施行(原名稱:在加工出口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核准登記管理辦法)
- 中華民國107年9月27日經濟部經加字第1070460534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5年8月9日經濟部經加字第1050460366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1年2月13日經濟部經加字第1010460108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7年5月6日經濟部經加字第0970260464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至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條文;並刪除第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93年4月7日經濟部經加字第0930460321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四條;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90年11月28日經濟部經(90)加字第0900462428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四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經濟/加工出口
中華民國90年11月28日
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經濟部經園字第1125560038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四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