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12月6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11010019220號令修正發布第九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0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10910002380號令修正發布第六點、第八點至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10210026830號令修正發布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0年4月1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1000003528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二點;並自中華民國100年4月11日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2月6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0991000123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第五點、第八點、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7年1月28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0971000116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