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96年7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963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至第六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至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三條;增訂第六十條之一、第六十條之二、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六十三條之二、第六十四條之一;刪除第六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90年10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20648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六十六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86年5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104790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八條條文;依中華民國87年11月16日行政院(87)台經字第56085號令公布;除第三十八條外,皆定於87年12月1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65年11月2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59年9月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三條、第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54年5月2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三十八條
- 中華民國21年12月14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十九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經濟/商品檢驗
中華民國21年12月14日
中華民國96年7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963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至第六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至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三條;增訂第六十條之一、第六十條之二、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六十三條之二、第六十四條之一;刪除第六十四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