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00463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1121002599號令發布,定自112年2月20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423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五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1月13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1010001749號令修正第十五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定自101年1月20日施行)
- 中華民國97年1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221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條文;中華民國97年2月1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70004882號令發布定自97年2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1年6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21020號令修正公布第35條條文;中華民國91年12月19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10064871號令發布定自中華民國92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89年7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177760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五條條文,自民國90年5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87年1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284270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八條;並刪除第二十三條條文,依中華民國87年10月17日行政院(87)臺經字第51028號令,定於88年5月27日施行
- 中華民國38年1月20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三十八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經濟/國營經濟事業
中華民國38年1月20日
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00463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1121002599號令發布,定自112年2月20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