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104735號令發布廢止,定自111年8月12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1年3月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01619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三點之一、第六十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16667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六點之三、第四十九點之一、第六十一點、第七十六點;增訂第十一點之一,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9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116711號令修正發布第九點之二、第二十點之二、第二十一點、第二十一點之一、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二、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二、第三十三點至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一點之一、第五十三點、第五十九點之一、第六十點、第六十三點之一、第六十九點、第七十三點、第八十一點至第八十三點、第八十六點至第九十點,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6月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06219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四、第八點、第十九點之一、第二十三點之二、第二十六點之一、第二十七點、第二十八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二點之四、第四十三點之二、第四十八點之二、第五十二點之二、第六十一點、第六十二點、第六十四點之一、第六十七點、第七十一點、第七十四點、第七十六點、第八十四點、第八十五點;增訂第二十七點之一,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2月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169531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四十七點之一、第四十七點之二,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2229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1月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7689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之四、第十七點、第十八點、第二十一點之一、第六十四點之一、第七十點、第七十五點、第七十六點、第七十七點、第七十八點;增訂第五十點之二、第八十八點、第八十九點、第九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271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並自108年10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8年9月1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15582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六十三點之一
- 中華民國108年6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08484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四、第四點、第十七點、第十九點之一、第二十五點之三、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三點之二、第五十四點之三、第七十點、第七十二點、第七十五點至第七十八點、第八十點、第八十四點、第八十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06526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四、第四點、第八點、第十點、第十一點、第十五點、第十七點、第十八點、第二十三點之二、第五十四點之三、第五十五點、第六十三點之一、第八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179121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二點之四、第四十三點之二、第四十五點之二、第四十六點之二、第四十六點之三、第五十一點之二,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16671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
- 中華民國107年7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08860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九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二點之四、第四十三點之二,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75003690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二十三點之一、第二十六點之一、第二十七點、第二十九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七點至第三十九點、第四十三點之二、第四十六點之三、第四十八點之二、第五十四點之二、第五十四點之三、第六十八點、第七十三點至第七十五點;增訂第八十六點、第八十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166033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十六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9月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12210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二十二點之一、第二十四點之一、第二十六點之一、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三十點之二、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三點之二、第四十七點、第四十八點之二、第五十一點之一、第五十一點之二、第五十二點之二、第六十一點、第六十二點、第六十三點之一、第八十點;增訂第四十二點之四、第八十四點、第八十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6月2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00166033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點、第七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3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65004290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二十六點之一、第四十八點之二、第五十點之一;增訂第八十點至第八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15833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四點、第十九點之一、第二十點之二、第二十四點之一、第二十六點之一、第三十點之二、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四點之一、第四十五點至第四十五點之二、第四十六點之二、第四十八點之二、第四十九點之一、第五十一點之二、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四點之三、第五十六點之三、第五十九點之一、第六十三點之一、第七十二點至第七十四點、第七十六點至第七十九點;增訂第二十二點之一、第四十六點之三、第六十四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9月1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12109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二十點之二、第二十五點之二、第二十六點、第二十六點之一、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二、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二、第三十三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六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三點之二、第四十五點之二、第四十六點之二、第四十七點、第四十八點之二、第四十九點、第四十九點之一、第五十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三點、第五十四點之二、第五十四點之三、第五十六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二、第五十六點之三、第五十九點之一、第六十四點、第六十六點、第六十九點、第七十四點、第七十五點;增訂第九點之二、第二十一點之一、第二十五點之三,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07675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十九點之一、第二十點之二、第二十五點之二、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點之二、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第三十二點之二、第三十三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六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三點之二、第五十一點之一、第五十二點、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三點、第五十四點之二、第五十六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二、第五十六點之三、第五十九點、第五十九點之一、第六十二點、第六十三點、第六十三點之一、第六十七點、第六十九點;增訂第五十一點之二、第五十四點之三、第七十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00970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二十三點之一、第二十七點、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一、第三十二點之二、第三十三點至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一點、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三點之二、第四十九點、第四十九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三點、第五十四點之一、第五十四點之二、第五十六點之二、第五十九點之一、第六十三點、第六十三點之一、第六十七點、第六十九點;增訂第五十六點之三、第七十五點至第七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5月1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05706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四、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六十三點;增訂第四十三點之二、第七十點至第七十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4月1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04401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二十點之二、第二十五點之二、第二十六點、第二十六點之一、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二、第三十一點至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一點、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四點之一、第四十五點之一、第四十六點之一、第四十七點、第四十八點之一、第四十八點之二、第四十九點、第四十九點之一、第五十點、第五十點之一、第五十一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三點、第五十五點、第五十六點、第五十六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二、第五十九點之一、第六十四點、第六十九點;增訂第二十三點之一、第四十五點之二、第四十六點之二、第六十三點之一,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2月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01526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45001441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二至第三點之四、第二十三點、第二十五點之二、第二十七點、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點之二、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一、第三十二點之二、第三十三點至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四點之一、第四十五點之一、第四十六點之一、第四十八點之二、第五十點之一、第五十一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六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二、第五十九點、第五十九點之一、第六十三點、第六十四點、第六十六點、第六十七點;增訂第十九點之一、第二十四點之一、第二十六點之一、第四十九點之一,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00376401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16870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五十四點、第五十五點、第五十六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二、第六十三點、第六十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12244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3年8月2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35010418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三十點之二、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六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二、第六十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18057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二、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十一點、第二十點之二、第二十五點之一、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點之二、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三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六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五點之一、第四十六點、第四十六點之一、第四十八點之一、第四十九點、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三點、第五十四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一、第五十九點之一、第六十四點;增訂第二十五點之二、第四十二點之三、第四十八點之二、第五十四點之二,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15041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14751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三十二點之二、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三點之一、第五十五點、第五十九點之一、第六十三點、第六十八點;新增第五十四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二,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5月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06004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之二、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增訂第六十九點
- 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250036091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七點、第九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第十四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四點、第二十七點、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一、第三十二點之二、第三十三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四點之一、第四十五點、第四十五點之一、第四十六點、第四十六點之一、第四十八點、第四十八點之一、第四十九點、第五十點、第五十點之一、第五十一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五點、第五十六點、第五十六點之一、第五十七點、第五十八點、第五十九點、第六十三點、第六十四點、第六十五點、第六十六點;增訂第五十九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11月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161721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六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151851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六十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9月2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14009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之二、第三點之三、第三點之四、第二十五點之一、第二十六點、第二十七點、第二十八點、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點之二、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一、第三十二點之二、第三十三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六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三點、第五十六點、第五十六點之一、第六十二點、第六十三點、第六十四點、第六十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4月2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054951號令修正發布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15001010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五十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00011616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之二、第九點之一、第十四點、第二十一點、第二十二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四點、第二十七點、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七點、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三點、第五十六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0年11月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00010501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六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0年9月20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00008733號令修正第二點、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二十六點、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一、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一點、第四十一點之一、第四十二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四點、第四十四點之一、第四十九點、第五十點之一、第五十一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一、第五十九點、第六十五點;增訂第三點之三,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0年2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00001242號令修正發布第七點;字第1000001243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12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90011937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一點、第六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11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90010514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四點之一、第五十六點、第六十四點、第六十五點;增訂第四十五點之一、第四十六點之一、第五十六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10月1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90054759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8月1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90007453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十九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五點、第二十五點之一、第二十六點、第二十七點、第二十八點之一、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之一、第三十三點、第三十四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六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三十九點、第四十點之一、第四十二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八點之一、第四十九點、第五十點之一、第五十一點、第五十一點之一、第五十二點、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三點、第六十三點
- 中華民國99年4月1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9000318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六十一點、第六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3月2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9000269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
- 中華民國98年12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8012068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四點、第十八點、第二十五點、第四十二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三點、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九點、第五十二點、第五十二點之一、第六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8年3月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8000165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7年7月1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70006403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
- 中華民國97年6月1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70005139號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6年9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60008555號令修正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二十點之一、第二十三點、第二十五點之一、第二十九點、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第三十五點、第三十七點、第三十八點、第四十二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三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三點、第五十九點
- 中華民國96年7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60006992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第四點、第七點、第八點、第九點之一、第九點之二、第十點、第十一點、第二十二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五點之一、第二十五點之二、第二十七點、第二十九點、第三十點之一、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第三十四點、第四十二點之一、第四十二點之二、第四十三點之一、第四十三點之二、第四十四點至第五十點、第五十二點之一、第五十二點之二、第五十四點至第五十六點
- 中華民國96年6月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60005388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增訂第五十七點、第五十八點
- 中華民國96年1月3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6000126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五十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