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8年4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043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四十條,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飛航事故調查法)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269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增訂第五條之一、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 中華民國93年6月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10238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三十八條,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