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7年2月2日僑務委員會僑民事字第10700717361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98年4月17日僑務委員會僑人一字第09830126461號函修正發布第四點 中華民國96年10月5日僑務委員會僑人一字第0963032124-1號函修正發布第四點、第七點 中華民國92年5月20日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僑人字第0923020301-1號函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第八點 中華民國89年11月10日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僑人字第05046號函修正第四點 中華民國83年11月7日行政院臺八十三僑字第41428號函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