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2年6月3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人考字第1021001084A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五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1年6月1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人地字第1011000778A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五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9年5月6日行政院主計處處義二字第0990002621A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六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22318號公告第一條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101年2月6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
- 中華民國92年8月14日行政院主計處義本字第0920005176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87年4月15日行政院主計處臺(87)義央字第0258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五條
- 中華民國78年1月25日行政院主計處臺義央字第00663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74年2月8日行政院主計處臺義央字第0116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五條